关于切实加强矿山巡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
各国土资源分局(所)、有关矿山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做好矿山巡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尤为重要。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和黄石市国土资源局通知精神,现就切实加强矿山巡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
各国土资源分局(所)要积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矿山安全和防灾工作。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加强与各部门(单位)沟通配合,并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有关矿山企业,确保矿山巡查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到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分局(所)要成立一支应急防灾小分队,切实做好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值班制度,在近段时间内要实行24小时值班。要进一步加大险情巡查力度,特别是对于我市重点矿山企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确定的市级重点监测区(点)要加强巡查,巡查工作要落实责任,明确到人。要进一步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时,应迅速赶赴现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并就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局。
各分局(所)要在四月十三日前将近段时间值班安排和应急防灾小分队成员报局办公室。
二、继续加大矿山巡查和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力度,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矿山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各自辖区内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隐患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定时、定人、定点做好调查巡查工作。对每次的巡查情况作好书面记录,市局将不定期对重点地区隐患点进行检查。对国矿周边矿山和存在安全隐患以及被列为省、黄石市以及我市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各分局(所)要落实防灾预案和制定群测群防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将灾害点的监测落实到各村组,要将涉及矿山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 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特别是刘家畈、大广山、还地桥煤田、赵保湖、下径湖、东岳隧道煤矿、冯家山、子山等危险区,所在地分局(所)应提出切实可行的避险、避灾措施,尽最大努力防灾避灾。对玩忽职守,延误预报预警、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发布人:ice
发布时间:2006-4-12 20:05:17